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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5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0-08 09:18:31 字体: [ ]


达市农议函〔2024〕40号



胡希旺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治理营造和美乡村的建议》(第07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垃圾处理体系”的建议

按照省、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补充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2023年,达州所辖9个县(市、区)196个镇街道(含17个涉农街道)、214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实现全覆盖,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房、池、亭等共计31460处,生活垃圾转运车417辆,保洁运输车辆4105辆,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达2900吨/日,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原生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实现“全焚烧”“零填埋”。

二、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2023年,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为抓手,因地制宜,以集中聚居点、饮用水源地周边为重点实施治理,共计投入资金2755万元,包含省级资金2434万元、地方资金321万元,新增集中污水处理设施50处,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746吨,累计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3122吨。截止2023年底,我市已有1244个村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为69.8%。

三、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建立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监测机制,设立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监测调查点250个。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对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等开展分类指导、因场施策,推广种养、粪污资源利用循环养殖模式。2023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创新秸秆收集机制,在宣汉县、通川区14个乡镇开展全域农作物秸秆收集机制试点,加大收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四、关于“提高村民环保意识”的建议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建立村民全过程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广播、坝坝会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组织村民定期开展村庄保洁行动,打扫庭院和房前屋后卫生,发动群众用好农村生活垃圾“小住随手拍”,建立积分制、设立“红黑榜”对农户进行激励,共同监督和整治生活垃圾治理问题。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节日,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环保意识。2023年共发放宣传资料48000余份,推送“六五环境日”公益短信520万余条,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公民环保意识。

五、关于“完善环保法规政策”的建议市政府印发《达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环境质量改善不力约谈办法》等制度规范9个。市人大先后出台《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通过持续的环保执法检查和“环保世纪行”活动,压实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市级相关部门印发《达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达州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

六、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议严格落实《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七、关于“强化政府引导与支持”的建议印发《关于达州市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达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累计投入1.4亿元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实现全市179个乡(镇)及所辖行政村、自然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覆盖率100%,基本建成“村收集、乡转运、县(市)处置”工作体系,所有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全焚烧”和无害化处置。制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通知》,指导各辖区以村为单位自议收取农村垃圾清运服务费,遵循“政府为主导、村民为主体、产生者付费”的原则,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2023年投入资金2755万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投入1.19亿元对6条农纳入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的黑臭水体开展专项整治。

八、关于“建立环保考核机制”的建议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面源污染治理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在《阳光问廉》设置环保专题;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偷排、漏排、直排和超标排污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全市立案183件,处罚款730万元,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企业4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达州市农村环境治理与和美乡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乡村建设科,常玉星,0818—309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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