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0年8月,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主要针对公共数据项目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2022年以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发〔2022〕32号)、《四川省数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为适应当前公共数据管理和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2024年2月,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办法》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原《办法》共八章三十四条,修订后的《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文件背景、依据和适用范围,依据《四川省数据条例》对公共数据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职责分工,将首席数据官制度创新性写入规范性文件,新增区域协作相关内容。
第二章数据资源。主要明确建立全市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对公共数据实行分类分级、统一目录、定期普查、一数一源、质量校核和协同治理等管理办法。
第三章数据流通。重点对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三种数据流通形式进行了阐述,重点对数据共享和数据开放的管理运行规则作了明确规定。
第四章数据应用。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关于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责任,对数据产业发展、数据要素赋能、数据市场培育、数据应用安全等方面作了指导性要求。
第五章数据安全。主要对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工作机制、应急联动处置、安全审查和监管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创新性提出包容审慎监管,明确对数据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明确相关违法行为应承担行政处分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明确文件实施的起始时间和有效期。
三、实施目标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后的《办法》落地实施,将有力推进我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数据资源统筹管理、规范管理、安全管理和创新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办法》作为我市公共数据管理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为我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确定了基调。
二是扩大公共数据供给。《办法》将推动更多、更优的公共数据通过开放、共享和授权运营等方式面向社会主体进行资源供给,更好地满足政府部门之间的共享使用,更好地保障公民和经营主体平等、普惠获取公共数据资源,更好地通过社会化开发利用释放数据资源价值。
三是促进数据应用创新。《办法》将有效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利用依法获取的公共数据开展科学研究、产品研发、咨询服务、数据加工、数据分析等活动,促进更多创新主体参与数据应用创新,激活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社会活力。
四是鼓励数据安全发展。《办法》将推动数据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赋能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法》兼顾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责任与激励,将为建设安全繁荣的数据要素市场提供基本遵循,为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及创新激励构建更加完善的制度机制。
四、落实举措
(一)组织协调。充分认识公共数据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将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纳入全市数据工作要点,推进我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部门分工,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结合达州实际加强《办法》宣传解读,开展系列宣传学习活动,在线上、线下对《办法》进行全方位、多样化的宣传报道和解读,激发各领域使用公共数据、社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热情,为《办法》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三)对标落实。一是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办法》明确了全市数据资源统筹管理的基础机制,以及公共数据处理相关活动的管理原则。二是促进公共数据流通应用。《办法》明确规定数据共享和开放管理运行规则。《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开发利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动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三是推动公共数据快速使能。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进公共数据在数字政府、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中的应用创新,促进公共数据赋能转型升级,支持发展公共数据事业。
(四)探索创新。围绕“数据要素×”重点行动目标,深化公共数据融合应用,加快促进公共数据市场化流通,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制度和产权运行机制,培育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安全繁荣的数据要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