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达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未来五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组织和动员全市人民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达州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现将落实《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分工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目标和任务的分工原则
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的顺利实施。分工安排的主要原则是:
(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区分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体现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以及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重点分解政府在完成约束性指标、公共服务以及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措施、编制实施规划等方面的任务。
(三)落实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按照完善《纲要》实施机制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于省上将分解到市(州)的约束性指标,在省上正式确定后,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县(市、区)。
二、落实目标和任务的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1.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率95%。(市教育局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2.耕地保有量达到省上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3.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达到省上要求。(市经信委牵头)
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上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5.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省上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6.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2%、10%、8.9%、17%。(市环保局牵头)
7.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森林蓄积量达到4000万立方米。(市林业局牵头)
8.全市总人口控制在700万人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9.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5.4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10.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达到4.6万套。(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
对于约束性指标,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提出分解到各县(市、区)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下发。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全国次级交通枢纽建设
(1)铁路。建成达州至巴中铁路;规划建设达州至成都高铁和达州至巴中至广元城际铁路;争取规划建设达州至重庆等城际铁路。(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高速公路。建成达州至陕西、达州至万州、达州至巴中、南充经大竹至梁平高速公路;积极开展市绕城、达州至营山、通江经万源至城口、平昌经达州至广安、宣汉至开县、宣汉至大竹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到2015年,境内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500公里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次级干线公路。实施G210、G318、S302、S202、S201等“五纵七横”次级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十二五”期间,新增国省干线公路350公里,新改扩建县际干线公路50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水运。实施渠江航道升级改造和达州、渠县等港口建设,新改扩建风洞子、南阳滩、舵石鼓、金盘子航电枢纽工程。(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达县和渠县人民政府负责)
(5)航空。迁建达州机场。(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6)枢纽站场。实施达州火车客站改造、货站新建、编组站迁建和万源火车站等站点扩能改造;建成徐家坝客运站、达州经开区公路物流港等一批公路运输枢纽客货站场。(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1)天然气。建成中石化普光气田钻采、中石油宣汉净化厂、万源铁山坡净化厂等项目。建成天然气发电一期2×35万千瓦项目,做好天然气发电二期2×35万千瓦项目的前期工作。到2015年天然气年产能力达到200亿立方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负责)
(2)煤炭。完成龙门峡北矿、达竹煤电400万吨扩能、全市煤矿技改扩能等项目。到2015年煤炭年产能力达到1800万吨,力争开工建设1×100万千瓦火电等项目。(市经信委牵头)
(3)水电。建成九节滩、石佛滩、南阳滩等水电站。(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负责)
(4)电网。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220千伏变电站5座、110千伏变电站20座,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10座,加快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负责)
(5)管道。新建中石油宣汉净化厂至达州经开区、万源铁山坡净化厂至万源城区管道。(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达州经开区管委会、万源市人民政府负责)
(6)加快城市燃气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天然气、煤炭、管道等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达州质监局负责)
(7)改善民生用能条件。加强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能源建设,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和沼气集中供气、秸秆能源利用、太阳能、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实施“气化达州”工程,加快乡镇供气站建设。到2015年城镇用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1)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推进“3+10+1”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建成宣汉县白岩滩、渠县刘家拱桥、万源寨子河水库;开工建设宣汉土溪口、万源固军、大竹土地滩、通川区双河口、达县石峡子5座大中型水库;做好万源鲜家湾、李家梁,达县斑竹沟,渠县白兔、大义等水库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已成灌区和宝明灌区等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完善渠江流域防洪治理实施方案,加快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和灾害防治。实施市中心城区、渠县县城、万源城区、宣汉县城、大竹县城、开江县城等重点河段堤防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新增和恢复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面45万亩,发展节水灌面30万亩。(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加强信息化建设
(1)建设川东北通讯信息枢纽。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物联网等网络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力争实现行政村基本通宽带,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市经信委、市文广影视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实施城市光纤入户工程。完成城乡有线电视数字化。(市文广影视局牵头)
(3)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强地理、人口、金融、税收、医疗、社保、就业、统计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电子政务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实施信息化重大工程和示范工程。(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健全信息安全机制和管理规范,加快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市公安局、市保密局负责)
(三)实施“工业强市”战略
1.实施“五个一”工程
工业增加值总量突破1000亿元,培育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园区1个,实施重大工业项目100个,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100户,建立工业信息化示范企业100户。(市经信委牵头)
2.突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突破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及环保节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电子产品及工模具高端产品等六大产业,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提升达州产业的技术层次和整体水平,形成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到2015年,新兴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1)化工产业。依托我市丰富的天然气、硫磺、盐卤、煤炭资源,以天然气、盐卤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炭资源精深加工为重点,逐步形成天然气化工、磷硫化工、煤焦化工、氯碱化工、氟硅化工等产业链。到2015年化工产业销售产值达到500亿元。(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特色农产品加工。创建全国天然富硒农产品基地和交易中心。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到2015年,农产品加工率达到70%,培育龙头企业200家以上,销售产值达200亿元。(市农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推进煤电冶建和医药纺织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到2015年,冶金建材、机电制造、医药纺织销售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100亿元、20亿元。(市经信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5.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1)优化产业布局。以“一心三带”为方向,优化全市工业发展与布局。(市经信委、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到2015年,全市工业园区主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实现增加值700亿元。实施工业园区“1231”工程,创建国家级园区1个、省级园区3个,全市7个园区均纳入省“1525”工程。完成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工作,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做好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区的申报工作。(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发展壮大企业组织。到2015年,全市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400户以上。(市经信委牵头)
(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
(1)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0座,解决183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1500公里,力争95%的村通油(水泥)路。大力实施机耕道便民工程。(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5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10处,实施联户沼气工程、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农村省柴节煤炉换代工程。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升级、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等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1)实施农业“4+8”工程。积极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富硒等特色农业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实施“米袋子”工程。到2015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0万吨以上。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设施建设。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市内粮食总量平衡、基本自给。(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实施“菜篮子”工程、特色农业发展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农业基地建设工程。(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5)实施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工程。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达5家、省级达20家、市级达1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00家。(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健全农业服务体系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达州质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1)严格执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3)严格执行农业补贴制度,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稳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5)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市农业局牵头)
(6)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提高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5.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1)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立覆盖城乡全域的规划体系,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构建城乡统一的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健全衔接配套的城乡基础设施,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市林业局牵头)
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市公安局牵头)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负责)
(五)大力发展服务业
1.建设秦巴地区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先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秦巴物流园区和杨柳配套园区建设,推进达州中心城区现代物流集聚发展;加快通川区蒲家、宣汉胡家、大竹双马、渠县永盛、万源官渡、开江普安等物流节点建设。(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4.探索发展外包服务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5.提升发展商贸服务业。建立和完善中央商务区、县(市)中心商圈等服务网络,加强专业市场和特色街区打造,积极打造百亿商圈、百亿批发市场。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企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6.加快发展旅游业。建设“成渝西”黄金旅游线的生态与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建设“两线、六区”产品支撑体系。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21%,到2015年达到95亿元。(市旅游局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7.大力拓展服务业领域
(1)优化发展房地产业。(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
(2)发展社区服务业。(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积极发展咨询、会展、信息等服务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
(1)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建立有利于引导科学开发的绩效评价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严格实施国家和省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制订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政策。实施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实施各有侧重的考核评价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政府绩效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强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到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80万人,面积达到80平方公里。(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和达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全覆盖,构建“组团布局、城乡衔接、四层架构”的现代城镇体系。加快县级城市建设,推进小城镇加快发展;大力实施“1+10”工程,加快建设秦巴地区新农村综合体试验区。“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化率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42.7%。(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规划培育“经济增长极”,形成川渝鄂陕结合部最具竞争力的区域增长极。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区”,建成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川渝特色农产品供应和深加工基地。科学发展“生态经济区”,建成特色鲜明、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区。(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5.加快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抓住国家加快革命老区发展和扶持秦巴山片区连片特殊贫困地区发展的机遇,用好用活国家、省的特殊支持政策,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到2015年,改善60万人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40万人的贫困问题。(市扶贫移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1.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1)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工程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等建设,争创省天然气化工、盐卤化工等重点实验室。推进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建设。推进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磷硫化工、盐卤化工、苎麻产业、中药现代化、农产品精深加工、节能减排等重大科技专项。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达州。推进科技交流与合作。(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2.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1)统筹各类教育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高中教育工程、中职教育工程、高等教育工程、特殊教育工程、继续教育工程和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加快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职业教育基地。创建达州高等中医药专科学校。到2015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规模达到11.7万人;高等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2.5万人,毛入学率达到30%。(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行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同一标准、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的教育支持力度。(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提高高等教育培养质量,发展应用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建设。(市教育局牵头)
(4)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牵头)
3.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壮大优化人才队伍。围绕人才使用、培养、吸引三个环节,加强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2)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开发投入、引进培养、评价使用和管理服务,营造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在城乡、地区、行业之间合理流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八)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
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广泛开辟就业渠道,“十二五”期间力争新增就业岗位12.5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普遍建立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着力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者收入,建立经营管理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合理联结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牵头)
3.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1)扩大社会保险。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2)增加住房保障。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完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加强社会救助。构建以灾害救助、社会救济、社会互助为主体,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慈善援助积极配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加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1)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国家和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普及健康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执法监督。(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
(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供应和保障体系。建立基本药物国家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4)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
(5)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施名医、名院、名科、名药战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6)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市体育局牵头)
5.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十二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控制在5.5‰左右。(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2)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实施《达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达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完善孤儿基本保障制度。(市妇联、市民政局负责)
(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牵头)
(4)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增加残疾人福利设施,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市残联、市民政局负责)
6.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长效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引导非政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工程、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区域综合改造工程。健全社会矛盾预防预警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2)健全信访制度。(市信访局牵头)
(3)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市公安局牵头)
(4)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市政府应急办牵头)
(5)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亿元生产总值、工矿商贸10万人、道路交通万车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比2010年下降20%、15%、18%、16%。(市安全监管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7.推进民主、法制、廉政建设
(1)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3)认真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市司法局牵头)
(4)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市司法局、市公安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5)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市监察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8.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宣传落实《国防动员法》,加强国防教育。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和经济动员能力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政府应急办、市教育局负责)
(九)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发扬以“抗洪救灾”、“抗震救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市文广影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2.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加强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造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演展基地,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市文广影视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1)加快市文化艺术中心巴人文化博物馆、天然气博物馆、达州大剧院等骨干文化工程建设,推进县(市、区)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设施建设,配套完善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市文广影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强地方志工作。(市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发展档案事业。加快市、县(市、区)档案部门规范化档案馆建设。(市档案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汇演会展、电影放映、网络文化、艺术培训等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秦巴地区图书分销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总值突破100亿元。(市文广影视局、市经信委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4.推动文化传承和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业改制,改革文化管理体制。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市文广影视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1.深化体制改革
(1)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培育和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市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拓宽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委负责)
(2)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政府职能责任体系,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问责,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不断完善激发乡镇发展活力的政策措施。(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推进社会事业改革。积极推进教育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文化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影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扩大开放合作
(1)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优化投资创业的信用环境。制定和完善具有针对性的创业投资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创业投资。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2)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财税贡献率高、劳动就业率高的重大项目。(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与重庆、成都地区合作,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区配套产业高地。加强与沿海地区合作,加快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壮大自营出口企业,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培育出口商品基地,扩大出口创汇规模。2015年,自营出口创汇达到9000万美元。(市商务局牵头)
(十一)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全面推进生态建设
(1)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万源、宣汉北部秦巴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防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实施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生态移民。加强国省道交通干线防护林建设。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全面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重点流域的水土保持,构建以州河、渠江等主要江河水系为骨架,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为重要支撑的生态安全格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万源市和宣汉县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生态保护。加快建设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水源、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建立健全流域、森林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市林业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推进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完善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健全应急指挥和救援救助体系,加快预防避让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气象、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等防治,推进减灾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工程治理。健全洪涝灾害防治体系。(市政府应急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强环境保护
(1)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严格执行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建立环保约束机制。(市环保局牵头)
(2)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运设施。开展重点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100%。(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州河、渠江和部分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出境水质保持Ⅲ类标准。(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工业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市经信委牵头)
(5)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修复工程建设。(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负责)
(6)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达州主城区、县城、镇乡、村庄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县城、镇乡、村庄)创建活动。(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7)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推进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社区建设。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碳汇。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负责)
3.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1)大力推进节能降耗。落实国家和省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继续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目标考核,完善奖惩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快建设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工业节水。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市水务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管理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分类考核。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推行节地型住宅小区和工厂,规范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经信委负责)
(4)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建立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加强废弃矿山和尾矿库治理力度。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经信委负责)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园区、企业试点示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负责)
(2)健全循环资源利用的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制度,建立城乡资源回收体系。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重大循环技术示范推广重点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负责)
(3)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试点。(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
(4)落实国家资源节约财政补贴政策。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市财政局牵头)
(十二)加强规划实施和管理
1.加强规划政策引导
(1)扩大消费需求。(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持投资增长。把握好国家和省投资的方向和重点,加快建设和抓紧谋划一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资金,力争5年完成投资4500亿元。完善投融资平台建设管理。放宽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加强产业政策调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制定完善达州产业指导和扶持政策。严格产业准入管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落实国家和省上税收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公共财政能力。强化财政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保、防灾减灾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市财政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2.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1)编制一批重点专项规划,明确各领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或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各县(市、区)在市总体规划和市重点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完善本行政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体现全市的战略意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规划之间互不矛盾的原则,进行规划衔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加强目标绩效考核。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纳入部门、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分类设置政府考核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绩效办负责)
(3)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健全监督评估机制,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规划实施中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落实目标和任务的工作要求
顺利实施《纲要》,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达州,为建成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确保《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落实目标任务的领导责任和相关具体责任,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抓紧制订本地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评估。市级有关部门要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所负责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结合制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纲要》实施中期阶段,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三)加强责任考核。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结合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十二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增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