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四川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达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我市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撤除11个公路收费站,即:G210线石岗收费站、双河收费站、莲印收费站,G318线马道子收费站、砂石坡收费站,S201线松林坡收费站、南岸收费站,S202线铁山隧道收费站、界牌收费站、万年庙收费站,S204线渠西收费站。
特此公告。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