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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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发〔201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6号)精神,加快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优质教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改革创新,科学决策。结合本地实际,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模式和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教育均衡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学校、社会、专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现改革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政府工作总体安排,统筹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师资配备、质量评估、义务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与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等各方面的工作,本着巩固、发展、调整、提高的工作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整体推进。

(三)注重内涵,突出特色。着眼于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创新学校管理制度,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使每一所学校办出特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联动发展,全面提高。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既着力于偏远和薄弱学校的改造与发展,又注重大力开发与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形成城乡学校联动发展的新局面,全面提高全市义务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

三、目标任务

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校际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县域内不同学校的学生均能享受到相对公平的教育。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通川区、达川区(含经开区辖区学校)、大竹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宣汉县、渠县、开江县、万源市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一)学校布局合理化。在遵循教育自身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适当,学校布局和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

(二)办学条件标准化。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县域内各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设施全面达到配备标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三)师资配置均衡化。教师配备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师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教师学历达标、专业对口、学科配套,各学校师资水平均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教育管理精细化。积极构建符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需要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用科学、规范、人文化的管理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五)教育质量优质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1.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各县(市、区)要严格《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以及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政府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

2.加快推进,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教育服务均等化。认真实施《达州市主城区普通中小学教育资源布局规划(2013—2020年)》,着力化解主城区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新建普通中小学33所(小学25所,初中8所),新增学位5.64万个。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规划(2014—2020年)》,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新建中小学30所(小学15所,初中15所),改扩建中小学1826所(小学219所,村小1293所,初中314所),新增学位12.26万个。经过57年的努力,确保村小(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乡镇大班额问题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二)实施义务教育资源共享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

1.打破限制,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打破区域限制,采用建立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委托管理等方式,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优化教育环境,积极引进优质品牌教育。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2.以县为主,积极推进学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在县域内探索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界限,推进乡镇中心校转变为学区中心校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区中心校和学校三级管理的县域管理体制。形成学区范围内经费、教师、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学区内教育优质发展,逐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加强建设,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以三通两平台为抓手,加快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缩小区域、城乡和学校之间的差异。到2015年,乡镇及以上的中小学校基本完成宽带接入,农村教学点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逐步为学校每个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开发丰富优质数字化课程资源,更多的师生拥有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完成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建设,信息化的教学与学习环境基本建成,师生人人拥有网络学习空间,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遍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三)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1.探索改革,改善教师资源配置。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教师聘用相关政策,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提高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合理调整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互补余缺。学校要配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学历和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基本一致。

2.打破常规,形成合理流动机制。积极探索县管校用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校长、教师交流方式、管理模式,全面实施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力争每年教师交流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的10%。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四)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

1.完善管理制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城市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与城市居民子女一视同仁,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关爱留守儿童,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把关爱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创新关爱模式。统筹协调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完善留守学生建卡登记制度、监护人联系制度、留守学生寄宿优先制度和留守学生帮扶制度。加强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3.关注弱势群体,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大特殊教育投入,按照不低于同级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3倍的原则,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保证特殊教育适龄儿童的入学。加大特殊教育改革,有效培养残疾儿童少年生存和生活技能。

4.加大统筹力度,关心扶助需要特别照顾的学生。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农村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健全困难群体学生专项档案和跟踪帮扶制度,认真落实关爱孤儿、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工读学生的各项政策,保障其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让每个学生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1.创新管理模式,加快学校现代化进程。积极创新学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学校各项工作环节的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强课程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时,加重学生负担。加强学籍管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重视养成教育。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县级教育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切实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初中招生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招生办法。进一步深化中考制度改革,继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比例,分配比例达到50%以上。规范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行为,禁止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教辅资料使用的管理,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3.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达州特色的高效课堂模式。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加强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注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锻炼1小时以上以及有充足睡眠时间。开展艺术普及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和培养青少年儿童养成一两项艺术爱好,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形成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教育强市。

4.落实控辍措施,巩固提升普九成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和措施。建立义务教育 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初中三年学生巩固率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电子学籍管理,多管齐下,狠抓落实,切实巩固提升普九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机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加大投入,确保地方配套公用经费全额到位,不能发生挤出效应。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抵扣正常预算内拨款。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还要拓宽其他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途径,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督导评估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健全督导工作机构,壮大工作队伍,建立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将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行专项评估验收。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责机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认定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形成关心、支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重点宣传在工作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意见,结合县域实际,制订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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