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并督促实施。统筹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统筹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二)研究提出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统筹拟订科研机构布局规划和改革发展政策。
(三)研究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统筹协调部门、行业、领域科技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预算总规模及方向结构比例。负责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科技计划管理制度规范,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运行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组织凝练重大科技任务,编制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统筹推进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拟订全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协调国家级、省级实验室服务与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实验室体系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
(六)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凝练基础研究关键科学问题,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七)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八)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
(九)组织提出促进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总体部署、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重大任务的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工作。
(十)统筹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达工作政策、办理有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统筹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创新奖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三)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四)统筹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统筹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统筹指导全市科学普及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效能,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科技领域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提升宏观管理效能,加强科技工作统一协调调度,构建一盘棋的科技管理新体制。
(二)重塑贯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人才支撑的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体系,优化完善工作流程,持续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三)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无缝衔接,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四)加强对资金资源、创新平台、重大任务、重大政策的统筹协调,促进科技、财税、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协同联动,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加强科研项目督导评估和动态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部门各类科技平台、创新基地等“牌子”,防止科技资源配置分散、重复、低效,避免资源配置“碎片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科技宣传、信访、综治、维稳、绩效管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内部审计、依法治市、监管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有关法规、规章执行监督和督导评估。负责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二)规划与体系建设科
拟订全市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并督促实施,统筹拟订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组织开展技术预测、研究重大科技问题,实施创新调查制度、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负责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牵头推进全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合作。承担科技统计有关工作。承担统筹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科技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工作协调机制和科技保密、国防动员领域科技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外国人来达工作政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统筹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提出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预算总规模及方向结构比例建议,参与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科技计划管理制度规范,承担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监管机制相关工作。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牵头提出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组织推进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伦理治理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普及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市级科普基地的认定、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
(四)科技园区与创新平台科
统筹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科研机构规划布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促进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重大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开展创新绩效管理。负责协调国家、省级实验室服务与保障工作,承担在达全国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等管理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协同推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工作。牵头组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和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申报和建设,承担科技孵化载体建设管理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指导相关园区业务工作。负责科技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农村科技与民生服务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物医药、文化旅游、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领域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科技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工作、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的有关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同做好科技促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科技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
(六)科技成果与对外合作科
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全市创新创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工作。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金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统筹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工作。牵头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协同创新工作,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国际科技合作、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相关工作。负责市本级科技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七)人事科(党建办)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员思想政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科技创新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牵头协调机关帮扶工作。
四、直属事业单位
(一)达州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主要负责开展科技情报信息获取、搜集、研发及应用;推进科技创新体系研发,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创新科技管理体系建设等。
(二)达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技术政策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对全市中长期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科技扶贫、重大技术改造、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推广等进行超前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及时准确反映委员对全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对外决策咨询交流活动,指导县(市、区)咨询网络建设。
(三)达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负责技术创新服务和促进工作,提供科技创新创业咨询和服务。负责科技服务公共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及载体的培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产学研合作、对外科技人才交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达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负责开展科技、经济、人才、政策、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咨询、技术创新方法研究、科技项目申报、高企培育、科技成果鉴定等服务工作。负责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工作,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负责科技园区规划建设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负责科学技术交流、学术研讨、科技宣传培训和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办公地址: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中心综合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18-3090980
负责人姓名:李国洲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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