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坚持示范引领,打造样板基地”的建议
(一)育苗基地情况。我市“达林1号”(川S-SC-CO-010-2022)油茶顺利通过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终审),建立的“达林1号”良种采穗圃30余亩,预计年产穗芽30万株,并已办理“达林1号”良种油茶穗条生产经营许可证。为保障育苗生产,已在万家镇租用土地70余亩用于沙床育苗、播种培育砧木,目前已嫁接340余万株苗子。

(二)样板基地情况。为打造油茶生产样板基地,我局在通川区复兴镇建设油茶人工造林经济林示范基地400亩,核心示范点60亩。鼓励建设规模适度、设施配套、管理精细、生产标准的样板示范基地,配套建设作业便道,推广水肥一体化、绿色综合防控、林药林畜立体种养等经营管理措施。
(三)加工示范基地情况。鼓励在各地引进油茶精深加工企业,优先支持油茶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龙头企业、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围绕油茶产地就近布设初加工点。建设油茶鲜果、干油茶籽和初榨毛油的烘干脱壳、冷链、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
二、关于“坚持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财政支持方面。对经认定的省级油茶高质量发展县,省级财政将给予2000万元奖补。对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造标准化油茶种植基地,中央或省级财政按照10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改造的标准化油茶种植基地,中央或省级财政按照6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按合同约定成活率分期支付,确保造林质量。
(二)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对接油茶种植户和企业贷款需求,创新“油茶贷”等信贷产品,将油茶等木本油料纳入政策性贷款业务范围,各县(市、区)结合储备林建设贷款政策发展油茶林。对符合条件的油茶企业、专合社银行贷款项目,按规定予以贴息。鼓励各地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将油茶纳入担保范围。
(三)项目支持方面。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联系油茶产业工作推进机制,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落实推进油茶产业发展任务,将油茶产业纳入川粮油发展专项、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农村道路等相关资金支持范围。
三、关于“坚持融合发展,塑造特色品牌”的建议
(一)科技支撑方面。支持林业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建立油茶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支持申报科学技术奖励和计划项目。组建科技服务团队,培育油茶科研人才,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广泛组织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等开展科技下乡万里行等活动,邀请四川农业大学、省林科院等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加大“土专家”培训力度,培养嫁接高手、管护能手等实用型油茶技术人才。
(二)打造品牌方面。支持各地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加快油茶产品综合利用开发,打造油茶知名品牌;支持油茶企业和社会团体申报森林生态标志产品以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高油茶产品附加值。
(三)复合经营方面。我市加大油茶良种培育力度,争取再审(认)定适宜本地发展的油茶良种1—2个。完善油茶早实丰产栽培配套技术,研究、推广油茶栽培、低效林改造、复合经营等技术,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鼓励发展油茶 食用菌、油茶 中药材、油茶 茶叶、油茶 农旅等复合经营模式。坚持以新造林和单一树种的用材林、珍贵树种、经济林、林下农林作物为对象,坚持适地适树适法、坚持综合效益最优、坚持土地高效利用等原则,积极开展油茶林复合经营。